中国大陆居民赴台游细则出台

近日,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了《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注意事项》、《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以及《〈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团名单表〉管理办法》。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注意事项》中要求组团社应当与大陆赴台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其合同应包括旅游起止时间、行程路线、价格、食宿标准、交通工具、旅行保险及违约责任等内容。组团社应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旅游项目,并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非合同约定的付费项目。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应当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旅游签注(签注字头为L),参团旅游,整团往返。

注意事项强调,组团社不得以“赴台旅游”名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从事经济、文化、卫生、科技、教育、宗教、学术等领域的两岸交流活动及国际性活动。

根据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配额总量,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印制相应数量的《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团名单表》,经审验后的“名单表”,不得随意变更和增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