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出台温泉旅游服务地方标准

云南省质监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了由云南省旅游局提出、云南省旅游业协会spa与温泉分会负责起草的关于温泉旅游和spa行业的四项地方标准。

《旅游温泉标识使用规范》、《温泉旅游服务规范》、《温泉旅游服务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和《spa经营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是目前国内首套完整的温泉行业标准。

根据《旅游温泉标识使用规范》,旅游温泉品质认证标识被划分为5个级别,最高级别是“特级”,最低级别是“丁级”。《温泉旅游服务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和《spa经营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规定了温泉旅游服务场所、spa经营场所等级的划分条件、评定规则和各星级温泉与spa所应具备的条件,其星级分为5个等级,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最低为一星级,最高为五星级。
   
根据云南省旅游业协会spa与温泉分会,该省共有温泉1400余处,“十五”期间,全省温泉休闲度假项目的规模超过40亿元人民币;“十一五”期间新开工与改扩建的温泉项目投资规模则达近150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