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旅游局拟退还部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中国国家旅游局宣布,为支持旅行社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等因素造成的经营困难,决定向旅行社暂退部分质量保证金。

但是,国家旅游局尚未公布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比例以及实施时间。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旅游管理部门为保障游客权益而向旅行社收取的保证金,由国家旅游局管理。其交纳标准为: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则交纳10万元人民币。
 
在2003年非典期间,为扶持旅行社渡过难关,国家旅游局和财政部曾联合要求各地旅游管理部门和财政管理部门暂时退还旅行社部分质量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