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自明年1月起可在粤设旅行社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澳门将可在广东设立独资旅行社。

届时广东省将负责审批澳门服务提供者在该省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旅行社。这意味着,澳门的旅行社从此可在澳门本地接内地团,并由在粤设立的澳门独资旅行社完成全部旅游事务。

据悉,截至2008年9月底,广东省共办理个人赴澳门旅游签注占全国总量的80%左右。自2009年1月1日起,批准设立在广东的澳门旅行社除了可接待从澳门来内地旅游的游客,更可以办理内地居民报团旅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