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自12月25日起调低

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的变动情况,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出通知,决定自2008年12月25日起相应降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自12月25日起,800公里(含)以上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由150元降低到40元人民币,800公里以下航线由80元降低到20元人民币。

通知还要求,国内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航空运输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