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与澳门签署新航空运输备忘录

国家民用航空局与澳门民航局近日签订新的谅解备忘录,新备忘录放宽了指定航空企业的数目及运力的部分限制,进一步促进了两地航空市场的开拓空间。

国家民用航空局副局长杨国庆表示,中央政府将会继续支持澳门航空业的发展,并会深入研究及考虑澳门方提出的所有议题。

民航局表示,随着中国整体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澳门经济增长所带来的机遇,澳门与内地的航空运输发展极具潜力。

根据两地于2006年12月签署的旧备忘录,澳门与内地通航地点共57个,指定航空企业数目及客、货运力按照不同航点设有限制。按照新备忘录的规定,虽仍然维持57个通航点,但放宽了航空企业数目及客、货运力等条款的部份限制。

目前,澳门至内地已通航的定期航班地点共有12个,包括北京、成都、福州、桂林、昆明、杭州、南京、上海、厦门、武汉、天津及无锡,由澳门航空、厦门航空、上海航空、中国东方航空、东星航空及深圳航空等6家航空企业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