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促民航业发展细则

中国民航局在其官网披露,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促进民航业发展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将《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各项目标和任务进行了细化和分解。

据了解,于2012年7月8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促进民航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务院出台的第一部全面指导民航业发展的重要文件,是民航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在加强机场规划和建设方面,《分工方案》中表示要着力把北京、上海、广州机场建成功能完善、辐射全球的大型国际航空枢纽,培育昆明、乌鲁木齐等门户机场,增强沈阳等大型机场的区域性枢纽功能。

与此同时,要重点构建以国际枢纽机场和国内干线机场为骨干、支线和通勤机场为补充的国内航空网络;优化内地与港澳间航线网络,增加两岸航线航班和通航点;完善货运航线网络,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积极开展多式联运。

此外,《分工方案》还对《若干意见》中的六项政策措施进行了细化。在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方面,要强化民航系统各地区管理机构建设;加强民航业主管部门对民航企业的行业管理力度;完善航空安保体制机制;全面贯彻《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深化机场管理体制改革,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加快航油、航材、航信等服务保障领域的市场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