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快捷酒店规范

北京市质监局近日就《经济型酒店设施与服务规范》向社会征求意见。

《规范》首先对经济型酒店做出定义:以大众旅行者和中小商务者为主要服务对象,客房为核心产品,服务规范,环境舒适,价格适中,设施良好且交通便捷的酒店。

目前,有部分快捷酒店位于胡同中或是交通不便的地点,《规范》要求快捷酒店必须网点多且交通便利。此外,客房数量不少于60间,暗房比例不超过10%;停车场车位容量不少于客房数的10%,这意味着每家经济型酒店的停车位至少需要6个。

《规范》还要求移动通讯信号和无线网络应全部覆盖酒店内部;酒店应设有残疾人通道及相应的无障碍设施;建筑三层以上的须配备客用电梯。客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含卫生间),层高不低于2.6米,区域功能包括睡眠休息区、休闲工作区和卫生洗浴区。对于床的尺寸,《规范》都予以细化:大床尺寸不小于1.5米×2米;小床尺寸不小于1.1米×2米;连床的尺寸不小于1米×2米。

《规范》要求,服务人员的配置与酒店规模相当,人房比不低于0.3∶1。

《规范》对酒店前厅服务做了详细规定。如,总机要提供24小时服务,正常情况下,电话铃响10秒内应答;准确查验并及时上传宾客有效证件信息,履行入住登记手续等。

《规范》要求,客房、卫生间每天要全面整理一次,或应宾客要求进行整理;每三日或应宾客要求更换床单、被单及枕套,并做到一客一换;前厅、客房、餐厅等区域要有专人定时清扫保洁,通道、步梯、电梯要保持清洁,没有杂物。

此外,酒店不得使用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的一次性不可降解餐具,提倡节约,鼓励宾客使用自带的洗漱用品及拖鞋。

酒店还要及时收集并分类处理垃圾;容纳垃圾的设施设备和场地保持清洁、无异味,有防蚊、蝇、鼠等措施;及时清扫、清运垃圾,实行遮盖或封闭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