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通过审定

为进一步提升旅行社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河北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评审会在石家庄举行。

赵学锋指出,近年来,随着收入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外出旅行已经成为人们一种重要的生活方式。同时,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竞争,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也使得游客们对旅行社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旅游行业实行标准化服务势在必行。

据河北省旅游局统计数据,目前河北省共有旅行社1343家。河北省旅游局从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标准化建设、助推旅行社可持续发展、树立市场等级形象、迎接国际化竞争、引导游客理性消费等多方面考虑,从2011年开始,与河北省质量监督局共同启动了《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的制定工作。期间多次赴全省各地组织调研,广泛听取业界和专家的意见,几经修改论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对旅行社的等级评定采取计分制,通过基本条件、经营业绩、服务项目、市场营销、企业管理、商业信用与社会信誉等六个参评项目对旅行社进行综合评定,按照不同的分值确定旅行社的等级。

评审专家组在听取了编制说明、内容介绍和征询意见的汇总与处理报告后,认为此标准符合旅行社发展的实际要求,评价体系设置恰当,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一致同意通过评审。并于2013年底前,组织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

旅行社等级评定标准的制定和评定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发挥政府主管部门的引导、服务与监督职能,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直观、可信的旅行社等级标识,有利于树立旅行社在市场中的质量等级和品牌形象,引导本市旅行社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水平,实现旅行社行业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为旅游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