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者就该向大数据“杀熟”说不 国内 海外网

字号: 大 中 小 摘要:由于商家占据信息优势和技术优势,且市场环境瞬息万变,故消费者很难识破“杀熟”行为。 近日,文化和 旅游 部在官网发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针对不同消费特征的旅游者,对同一产品或服务在相同条件下设置差异化的价格。将在线旅游经营者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行政许可、抽查检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行政处罚等信息依法列入信用记录,向其他部门共享信用信息,对严重违法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大数据“杀熟”,主要指网络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针对有忠诚度和黏度的老顾客提供价格较高的商品和服务。如之前有网友发现:同一段路程打车软件对两部手机的报价不一样;旅行APP也存在“看人下菜碟”现象,对老顾客提供高定价商品。对于这种借助技术手段的“杀熟”现象,惟有强化监管措施,优化监管手段,方可有效遏制 “杀熟”则有违商业伦理,一般而言,商家对老顾客提供更加优惠的价格符合商业伦理和经营理念,如会员等级越高,享受的优惠越多。这样方能培养顾客忠诚度,提高对商家的认可和信任度,进而占据更多市场份额。“杀熟”的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