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解决涉未成年人侵害问题-中国教育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10-19 作者:记者 高毅哲 来源:中国教育报 本报北京10月18日讯(记者 高毅哲)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0月17日通过了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完善多项规定,着力解决涉未成年人侵害问题,包括监护人监护不力、学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 根据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细化家庭监护职责方面,监护人应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防止其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监护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至少每周与未成年人联系交流一次。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应予以训诫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等。 在确立国家亲权责任方面,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由国家及时介入。各级政府应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由各级政府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监护人被宣告失踪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等七种情形下,民政部门应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 在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方面,学校、幼儿园应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安保设施、配备安保人员,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在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使用校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