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推动仓储、旅馆等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_凤凰网

[广州拟推动仓储、旅馆等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_凤凰网]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5月11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中提出,要优化广州各类用房功能结构,切实提高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有效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加快培育广州住房租赁市场和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通知》所称的“非居住存量房屋”是指《通知》实施前已建成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类型房屋。 但有三种情况需要注意: (一)土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和三类物流仓储用地的非居住建筑,不得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二)本市重点商圈及重点功能区内的非居住存量房屋原则上不得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三)利用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工业遗产、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应按照历史文化保护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不得分割销售 不得“以租代售” 改建项目具体如何操作?《通知》中明确了工作流程,包括八个方面:提出申请、联合会审、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