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审议 聚焦校园欺凌网络沉迷等热点问题_新闻中心_中国网

6月28日上午,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修订草案二审稿针对监护缺失、校园欺凌、烟酒损害、网络沉迷等问题,进一步压实监护人、学校、住宿经营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等主体责任,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 家长与留守儿童至少每月联系一次 针对留守儿童得不到适当照护、缺乏亲情关爱的问题,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建议,进一步压实监护人的责任,细化有关措施。对此,修订草案二审稿明确委托照护“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并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和被委托人至少每月联系和交流一次”。 有的全国人大代表、部门和地方提出,临时监护的规定不够严谨、准确,建议进一步完善。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实践,修订草案二审稿在临时监护的情形中增加三项规定:监护人被宣告失踪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监护人因自身原因或者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监护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人需要被带离安置。 此外,修订草案二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