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住房!河北最新实施意见来了_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推动我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完善我省住房保障体系,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最新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主要任务 确定重点发展城市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雄安新区要以需求为导向,按照供需匹配原则,谋划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 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石家庄、邯郸、唐山、保定、秦皇岛、张家口和雄安新区为重点发展城市,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其他城市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明确保障对象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 按照“租赁户收入可负担、租赁企业经营可持续”的原则,合理确定租金价格,租金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价格。 市场租金价格原则上由各市、雄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一年组织评估一次,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适时评估。 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 多方筹集房源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